oem代工,就是客戶有技術、有配方,想要將技術轉化為銷售,但客戶沒有自己的工廠,也沒有自己的工廠,也不想參加這個項目。產品制造完成后,通常會貼上顧客的商標。后續的推廣和營銷,都是由顧客自己來做的。這是在為他人處理的原始產品。
ODM (ODM)就是客戶有品牌,有渠道,有行業經驗,經過考察,認為某一品牌的某一產品具有一定的市場價值,然后與其進行談判,將其生產的該款產品打上自己的品牌。也就是商家不會自己制造,而是把產品交給別人來做,而品牌就是他們自己。
供應商的設計計劃由購買和非購買兩種形式提供:
1.買斷模式: ODM制造商在 ODM制造商的縣城內,由品牌所有者購買,或者是品牌所有者要求 ODM自行設計。
2.非買斷模式: ODM制造商不買斷 ODM廠商的某一款產品, ODM制造商可以以不買斷的形式向其他品牌銷售相同的產品。如果兩個以上的牌子共用一個圖案,那么兩個牌子的產品就會有很大的不同。